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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CC主委 不再互選產生

【2010.11.03/工商時報╱記者呂雪彗/台北報導】

行政院組改專案小組已正拍板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組織修法草案,NCC正副主委未來將由行政院長指定提名,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後任命,改變現有由委員互選產生的方式。

同時NCC職掌將產生很大變革,將修改通訊傳播基本法,其掌職除監理外,包括整體資源的規劃,產業發展、輔導和獎勵,將由NCC統籌辦理,目前該法案正由政委張進福審議中。

立法院昨天在一場有關通傳會的組織法及四法修法公聽會中,研考會副主委宋餘俠證實,上周五(10月28日),由副院長陳冲主持的行政院組改專案小組,已正式拍板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方向。

行政院正式拍板,未來三獨立機關,包括NCC、公平會、中選會的正副主委產生方式,均修改成一致,皆採由行政院長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的方式產生。

官員坦言,過去NCC主委互選產生方式,容易產生主委、副主委扞格現象,未來改變產生方式可望減少一些磨擦。

未來連NCC的職掌都要大變革,日前府院聽取數位匯流發展政策方向報告時,與會首長熱烈討論應讓NCC不只有監理的棒子,也要有獎勵、輔導等胡蘿蔔的功能。

通傳會日前已通過修改通訊傳播基本法到政院審議中,未來通過的方向,將補充在NCC組織法的職掌功能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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