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CC:數位化 系統台漲價依據
NCC副主委兼發言人陳正倉昨(24)日表示,未來全省各有線電視系統台推動數位化進度及積極度,不僅將做為每年調降或調漲各有線電視系統台收視費的審議標準,且各系統台未來不管換照、或者董監變更,都會以業者推動數位化積極度,做為審議依據。
另外,NCC未來審議有線電視系統台交易案時,也會具體要求收購方積極推動數位化。
陳正倉允諾,收視費絕對不會拘泥在540元以下,明年底審議2012年有線電視收視費時,只要系統台推動數位化有具體成果,將思考讓系統台調漲收視費。他強調,端出實實在在的牛肉麵,且確確實實加肉又加料(數位化頻道節目),就有漲價的正當理由。
至於如何才叫做實質並積極推動數位化?陳正倉說,行政院訂出2015年國內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達到50%,雖然他覺得數位化普及率不大可能那麼快,但業者必須拿出推動數位化的具體時程,並有升級發展數位頻道節目的誠意。
NCC昨日審議6家有線電視各系統台2011年收視費標準,並對嘉義世新、澎湖縣的澎湖有線做出調降收視費每月各20元決議;其中,世新申報調高收視費為570元,最後降至530元,比今年少了20元,澎湖申報明年收視費調高至580元,經NCC審議降為540元也比今年少了20元,NCC初估影響收視戶約7.37萬戶。
其它包括台南的南天、新永安,以及金門的名城及連江線的祥通,申報調高為550-600元,則全都維持今年收視費標準540-580元。
陳正倉表示,調降與維持現有收費標準的最大差別,就在業者有沒有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,並直言有些系統台沒有升級發展數位化服務的誠意,NCC才決定予以降價。
全省現有62個系統台,NCC擁有6個系統台的審議權,其它全省56家系統台的收視費審議權全在各縣市政府的權限,儘管外界認為,2011年全省各系統台的收視費標準,由NCC昨天審議的6家系統台打頭陣,具有指標意義,不過,未來56個系統台的收視費降與不降,各縣市政府將是最大權責機構。
陳正倉強調,行政院推動數位匯流,訂出2015年時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將達50%,NCC將配合推動,因為NCC只有棒子、沒有蘿蔔,所以,未來會在審議有線電視系統台的交易案、換照及董監變更時,做為要求各系統台積極推動數位化的籌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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